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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企業團昨(13)日表示,如果市府要和遠雄大巨蛋解約,那麼就請市府依約鑑價買回,當初遠雄巨蛋公司呈報給市府和銀行團的大巨蛋工程款約300億元,至於停工損失經公正第3方鑑價約70億,合計約370億元應為大巨蛋價購買回的金額。

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大巨蛋朝解約處理,遠雄企業團昨日回應,截至目前有關解約大巨蛋一事,都只停留在北市府單方面向媒體放話而已,遠雄並沒有接獲市府任何資訊和溝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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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事務室副理楊舜欽表示,市長既然決定解約,那就依BOT合約條文和規範,雙方終止契約由市府鑑價買回,並依估價金額信託第三公正方,點交完畢、完成付款,其中當然包括造價及停工一切損失。遠雄強調,這樣的主張是要維護員工、廠商及股東和員工的權益。

遠雄表示,自柯市長上任以來,對遠雄及遠雄巨蛋公司的種種污衊,就算在契約終止後,遠雄還是會透過司法途徑要求賠償。遠雄指出,市府若確定朝終止契約方向進行,那就按照商業慣例盡快信託金額,因為停工至今,大巨蛋的結構包括水浮力等因素,隨時都有公安疑慮,都是因為市府不當停工造成,因此鑑價點交後,遠雄不負瑕疵擔保的責任。

(工商時報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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